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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7日公告

2018-09-07 15:22: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被告:池凤钦,女,198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湖南镇仙宅村新池293号,现具体地址不祥。

原告黄冰容与被告池凤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池凤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冰容借款65000元及利息(以65000元为计息基数,按照月利率1.2%计,自2016年8月26日起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卢丽娟:

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原告代为偿还的借款62050.5元及违约金。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刘宝美与陈木胜(持证人:陈木胜,结婚证字号:闽长婚玉字第01224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李榕与柯巧灵(持证人:柯巧灵,结婚证字号:J350000-2012-001414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9月7日

林铭淘:

本院受理原告林双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211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不准林双芳与林铭淘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李玉榕、周文财:

本会受理申请人詹国强与被申请人李玉榕、周文财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272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福建华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泰凡、杨巧莉、郭长贵、刘建忠:

本会受理申请人魏名光、林贞恩、王吓明、魏明、陈优进、郑兴与被申请人福建华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泰凡、杨巧莉、郭长贵、刘建忠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051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榕仲裁字第24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翁章惠、翁美华、翁玉金:

本会受理申请人郑兴与被申请人翁章惠、翁美华、翁玉金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050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榕仲裁字第24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周建醒 (CHEW KHIAN SIN):

本院受理原告龙丽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02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王月娥、江雪芳:

本院受理三明市伟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402民初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三明市伟光贸易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322元,减半收取计2161元,由三明市伟光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林清伯:

本院受理原告林爱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28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不准林爱华与林清伯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林爱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王建明:

本院受理原告郭清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王建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郭清金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王建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由王建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郭建仁:

本院受理原告翁少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36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郭建仁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翁少楠借款1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郭建仁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5元,由郭建仁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卢清山:

本院受理原告黄兴忠与被告卢清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黄兴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卢清山立即向黄兴忠偿还借款40000元及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因本案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卢清山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郑建雄: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耀与被告郑建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李金耀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郑建雄偿还给李金耀借款90万元及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由郑建雄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余良清:

本院受理原告林华盈与被告余良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依法判令:被告余良清立即偿还借款95000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爱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董平忠、张榕红成合议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立案庭调解速裁中心(鲤东路361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杨传均:

本院受理原告胡凤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应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并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6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你方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许康:

本院受理原告詹豪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吴文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欧佰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你拖欠借款20000元拒不还款为由,请求判令你偿还该款及该款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因你去向不明,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参加诉讼,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黄金雄: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文献路支行诉被告黄金雄银行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2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林金辉:

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彭与被告林金辉劳务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福建省东海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建盾宏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鱼潭游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8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 杨剑

清算组成员:杨铃荣

联系人:杨铃荣 联系电话:13358363613

联系地址:连城县朋口镇鱼潭村鱼潭路33号

福建省鱼潭游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收藏协会不慎遗失福建省建阳市民政局2001年10月10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壹份,证号:社证字第048号,代码:51350784D30651525Q,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收藏协会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梦想家装饰有限公司2018年9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季婷婷

清算组成员:葛永生、游杰

南平市建阳区梦想家装饰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利友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9月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程炜

清算组成员:程文丰、林珊

联系人:程炜 联系电话:18706088880

松溪利友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东教育咨询中心不慎遗失福建省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09月30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0001WMQ6F,现声明该副本作废。

南安市东教育咨询中心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