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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立足“1234”工作法打造复绿补种升级版

2018-09-14 11:13: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绿了山林 暖了人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不久前,泰宁县法院生态庭干警和县检察院林检科干警深入复绿山场现场督查“复绿补种”情况。今年来,泰宁法院紧绕县委中心工作,创新生态审判工作思路,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泰宁青山绿水,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司法工作主线,结合生态审判工作,提出了生态司法“1234”工作法,打造复绿补种升级版,为生态文明县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

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心目标

泰宁,是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森林覆盖率达77.3%。近年来,泰宁法院积极创新生态审判工作思路,严格落实生态司法主体责任,把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中心目标作为生态审判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健全完善生态审判机制,为泰宁县委打造“地绿、水清、天蓝、居怡”的生态文明示范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法官深入实地查看补植复绿情况

“我们以金湖人民法庭和生态法庭两个为载体,打造了一支专业服务队伍!”该院负责人介绍,泰宁法院党组结合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要求,将原朱口人民法庭迁至泰宁大金湖主景区所在地梅口乡水际村,更名为金湖人民法庭,并成立旅游法庭,同时集合生态法庭人才队伍,重新组建了生态法庭团队,为生态旅游司法提供了有力的队伍支撑。

依托金湖人民法庭和生态法庭,该院实现了对涉生态旅游纠纷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同时在主要林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服务点、司法便民联络站,形成点线面、一站式生态司法服务网络。今年以来,涉生态资源案件同比下降34.6%,团队审判质效始终位列全院各团队首位。

三联三控构筑生态保护大网格

“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我们联动执法生态防控、联合平台线上集控、联系紧密线下把控,构筑生态保护大网格。”泰宁法院负责人表示。

实践中,该院联合县旅委会、环保局、林业局、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人财物资源优势,建立生态联动执法队伍,不定期在主要林区、景区开展生态联动执法行动,提升生态资源联合执法效果,构筑生态防控网络,有效挽回生态环境的损失,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共审结涉生态资源犯罪案件1件1人,同比下降66.7%和75%,共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次20人次。

泰宁法院在办理生态案件中,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为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线上集中管控复绿补种及主要林区、景区生态资源保护信息化功能,泰宁法院与联动部门建立了生态复绿补植基地和信息集控中心,线上对破林区、坏景区生态行为实行实时监管、复绿补种在线监控等;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线上定期巡查、重点巡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的报备、办理、录入等情况,规范联合执法行动。

同时,泰宁法院还与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不定期对修复林地开展联合评估,加强对生态修复社区矫正人员事后教育,实现了联络畅通渠道、生态资源信息共享。同时,由联动部门共同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支持。共有60多人签订了复绿补种协,收缴生态修复资金20余万元,修复林地面积累计达74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