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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15日公告

2018-09-17 15:35: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翠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福州分中心与被告张翠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8318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福州德元润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高美实业有限公司、张荫兵、郭煌、董宗震、董宗威: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德元润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高美实业有限公司、张荫兵、郭煌、董宗震、董宗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861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陈华、林玉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街支行与被告陈华、林玉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7073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张冬春、林信群: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街支行与被告张冬春、林信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707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美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301182825)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美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遗失以下几个印章: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研究室、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保卫科、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现声明以上几个印章作废。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前锦酒庄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2MA2YM4950T),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前锦酒庄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翰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社保登记证壹本,社保编码:社险闽字40420140327,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翰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黄秀丽食杂店不慎遗失福建省平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01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628600049918,现声明作废。

平和县黄秀丽食杂店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意仲天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少明 联系电话:15060388728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122号20号楼0202室

莆田市意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陈少明

清算组成员:陈庆龙、汤丽凡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乐瑞乾鑫金属制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钟官 联系电话:15259951932

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凯捷花园8-302单元

长乐瑞乾鑫金属制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钟官 组员:李文彩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隆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1月16日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100012703, 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隆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风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9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苏能斌 联系电话:1775911215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2#、3#楼连体1层03店面三区

福建省风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苏能斌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街道来洋社区组账村管会计不慎遗失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5份,编号为2866570、2866571、2866572、2866575、2866579(每份三联),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鲤城街道来洋社区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鑫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德辉 联系电话:13062169999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B区2幢201

宁德市鑫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德辉 副组长:黄亮亮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创客优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先鉴 联系电话:18350861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首山路45路(原首山路东侧)首山.新都汇8号楼201单元

福州创客优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叶先鉴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鑫鼎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姚腾飞 清算组成员:吴鑫、叶鹏

南平市建阳区鑫鼎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泉州味集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惠安县国税局核发的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20份,发票代码:3500171320,发票起止号码:03673815—03673834,现声明以上发票作废。

泉州味集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慧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09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1825912776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4层237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慧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慧

2018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清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8年04月08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21725404,编号3910-02464912,法人:李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账号:591904274410101)。现声明作废!

福建清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环境污染公开道歉书

2017年7月,由于我公司在生产管理上的疏忽,致使个别工作人员擅自将混有泥土的生产副产品(沉降渣)直接外运倾倒至沙县金沙园弃土场。该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权益,所幸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制止,因而未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现相关人员已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承担了对涉案危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全部费用。

在此,我公司作为生产管理单位,对于因生产管理上的疏忽而使当地的生态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不良影响,表示最真诚的道歉,并郑重承诺:我公司将引以为戒,保证在今后的生产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道歉人:洁安新能源(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兰秋武:

本院受理原告林晓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8)闽0922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朱光毅:

本院受理原告郑振标与被告朱光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4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黄立健:

本院受理原告林志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4民初1312号、(2018)闽0124民初1313号、(2018)闽0124民初1314号、(2018)闽0124民 初131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刘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诉你与被告刘红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永安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钱玉堂:

本院受理原告冯清根诉被告钱玉堂民间借贷纠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丁秋生:

本院受理原告李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张森鑫:

本院受理原告张连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郑笃芳(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132-1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为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8年12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郑弟弟:

本院受理原告郑少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陈勇(身份证号码:352225196609020034):

本院受理(2018)闽0902民初3551号原告黄长海与被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陈勇、陈少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其中,原告要求有权继续占有使用位于霞浦县松港街道霞辉名城2号楼801室房产至租赁期限届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张华:

本院对原告吴仕照与被告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982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吴仕照借款本金48500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15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傅雄:

本院受理原告李生与被告傅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傅雄立即偿还原告李生借款本金人民币23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4月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期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叶凌:

本院受理原告谢兆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请求贵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材料费50872元及利息,二请求贵院判令本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黄珠妹:

本院受理原告王锦章与被告黄珠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黄珠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锦章支付购金款人民币56771元并支付违约金(按照200元/月计算,从2017年9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2、驳回王锦章其他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1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法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

卢家庆:

本院受理原告黄贤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口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