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公开宣告一起从事社会服务后依法不起诉案件
一起案件警示一片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本是邻里,只因停车位的使用问题双方大打出手,并致一方轻伤,冷静下来的双方懊悔不已,面对一时冲动造成的故意伤害,如何让双方主动握手言和,并深刻反省错误?近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从事社会服务后依法不起诉的一起案件,让邻里之间的一场闹剧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互相用车来挡道 邻居不满讨说法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我院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某、黄某、徐某作不起诉处理。”随着检察官的声音落下,在现场旁听的两家人都松了口气。事情还得从今年2月19日说起…… 2月19日13时许,许某和妻子于某回到晋江某小区,发现自家停车位车门的位置停放着一辆摩托车。“对方一定是故意把车停这里,让我们下不了车!”许某的妻子于某一气之下将小区邻居黄某的摩托车推倒。 “我们打架的前一天,许某还故意停车时将车子往我这边靠,让我要开车出去都没办法上车。”黄某表示,自己一气之下故意将一辆摩托车停放在靠近许某车子的地方。 2月19日下午,许某夫妇发现黄某的摩托车挡道时,认为邻居黄某是在故意找茬,于是许某气势汹汹地打电话找黄某理论。 积怨演变成闹剧 赔偿4万终言和 “我丈夫中午接到一个电话,就气冲冲地下楼了,当时丈夫的姐姐黄某冷和外甥徐某也跟着下楼。”黄某的妻子林某表示,自己过了一会儿到小区停车场后,眼前的一幕让她措手不及。 “为什么故意用摩托车来挡我的车门!”许某质问道。而黄某看到自家的摩托车被掀翻在地,便也和许某争执了起来。期间,黄某冷朝许某比了一下中指,随后许某的妻子于某和黄某冷两人竟倒在地上互相揪扯对方的头发,而3名男子也没沉住气动起了手。最终,许某、黄某、徐某三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案发后,许某与黄某、徐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某、徐某一方赔偿许某一方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双方互相谅解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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