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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领域+信用”破顽疾

2018-10-12 09:04: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次违法 处处“受阻”

“希望各位教师出行注意交通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违反交通规则,避免影响到学校申报市级文明学校!”9月17日,仙游某中学教职工例会上,学校校长这样提醒全体教职工。

原来根据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对一般失信的惩戒涉及公职人员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交通违法涉及在校学生的,影响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失信人员在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市级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 对一般失信的惩戒还有,进行教育并签订承诺书;通报其所在单位;纳入交通部门日常重点监管;影响“五好家庭”“文明户”评选资格;申领驾照时,延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时长。而对严重失信的惩戒:则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和权限范围内,对其申请贷款业务给予缩短贷款期限、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直至取消贷款资格和担保资格。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和权限范围内,对申请投保和理赔,给予提高其保险费率和降低理赔数额。在村干部选举政审时,增加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人员名单查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审查时,增加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人员名单查询。

“今后交通违法不再是扣分罚款了事,还会被通报到单位学校,影响各种评先评优,甚至影响贷款担保、投保理赔、村干选举、人大政协代表委员资格审查和担任法人代表等。一次违法,处处惩戒,请珍爱生命,珍惜信用!”李洪忠语重心长地说。

接下来,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交通诚信信息采集,巩固成效,进一步推进诚信莆田、文明莆田、法治莆田建设。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