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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司法看晋江

2018-10-16 11:01: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发出“声音”

美丽晋江人人享

“现在出发!”6月3日上午,随着一声令下,生态审判庭庭长郭灿培、生态审判庭法官王鸿楠等人跟随300多名群众,身着绿色服装,肩背红色小背包,手提垃圾袋,参与晋江徒步5公里巡河活动,用实际行动倡导美丽晋江建设。

生态环境资源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打击、保护、修复的同时,该院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事后惩治”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主动发出“声音”,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

法庭庭审无疑是进行法治教育的有效形式。该院充分发挥庭审活动的教育、宣教作用,筑牢庭审直播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使群众“零距离”接受法制熏陶,“面对面”感受罪犯忏悔,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晋江法院联合市河长办在市河长办举行“市法院河湖保护司法服务站”揭牌仪式。

去年9月1日,该院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并在网上进行直播。为充分发挥该案的惩戒、引导作用,该院组织相关企业代表、从业者观摩、旁听庭审。

“来到法庭现场观看庭审我还是第一次,也算是给自己上了一课,以后生产废水的排放等可不敢马虎。”晋江一企业负责人陈先生旁听完庭审深有感触。

适用“3+4”大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取信这篇文章,深化案件判后答疑,开通了“820-12369”生态环境审判热线电话,由法官接听来电,适时进行答疑解惑,力求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功能,不定期向公众推送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的典型案例,以真实、具体、直观的典型案例向正在或将要进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人员发出强烈信号,让其悬崖勒马。

如今,在法治的护航下,一个山清、水秀、天蓝、岸绿、村美、宜居、宜业的“生态绿城”正呈现在世人面前。“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就是美丽晋江!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