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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2018-11-08 09:40: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日前,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治检,研究制定《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解决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漏洞和盲区。

一方面,洛江区检察院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建立健全“八小时外”干警承诺、“八小时外”社会监督、干警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另一方面,制作《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因私离开泉州地区报告表》,签订《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家庭助廉倡议书》,兼顾教育预防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调纪律约束与个人廉洁自律相结合,不断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令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成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