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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综治责任全面落实

2018-12-19 11:1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平安花开惠百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8日讯  平安,是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期盼,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石。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地开拓创新。今年以来,惠安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破难题、补短板为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推动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获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安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惠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少波(左二)一行在湖埭头调研,漫步在蔗潭溪休闲公园,听取当地平安建设情况。

扫黑除恶力度强  群众安全感提升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9月30日上午9时30分,惠安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随着审判长吴泰雄院长一声令下,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押解到庭。

经查明,庄某杰等6人均系育鑫(泉州)担保有限公司雇佣的员工。2016年起,庄某杰等人以该公司名义在惠安县、泉州市丰泽区、鲤城区、南安市、晋江市等地非法高利放贷,借款1万元每天利息30元-200元不等,且借款时即先行扣除10天的利息,之后每10天付息一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庄某杰等人便到借款人或其亲属居住或工作的地方采用辱骂、恐吓他人,张贴借款人照片的大字报,泼油漆,到借款人家中住宿不走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借款人或其亲属还钱,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惠安县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庄某杰等6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刑期。

专项斗争以来,该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审判现场。

网格员发放宣传单并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这是惠安县法院专项斗争以来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现场。惠安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试金石,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一办五组”,制定下发“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26份文件,建立排查核查、精准打击、深挖彻查、基层整顿等4支专业队伍76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惠安县还建立了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业务专家咨询等“5+1”的工作机制,坚持专业排摸、行业排摸和群众举报三种方式,完善“五个一批”滚动机制(即摸排一批、筛选一批、核查一批、立案一批、打击一批),深挖隐藏在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搜集、摸排、群众举报和接上级转交线索近200条;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查扣涉案金额400多万元,形成了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