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12月20日公告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厦门现代置地有限公司: 许德义根据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厦仲裁字20180251号《裁决书》,于2018年12月6日将其向你方购买厦门市湖里区仙洞路21号202室房产尚未支付的购房款扣除仲裁费后计¥123,750提存于本处。请你方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本处领取上述提存款。如果逾期不领取,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将因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本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五楼 厦门市公证处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汇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存桂 联系电话:1864985164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639(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汇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谢存桂 副组长:吴巡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问鼎四方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存桂 联系电话:1864985164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741(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问鼎四方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谢存桂 副组长:陈姗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康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陈春华 成员:林宜灯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宁化路3号博奥城2#楼1层10店面-1 联系人:陈春华 联系电话:18906001422 福建康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惠艺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1MA344QNN3W)2018年12月19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康勇煌 联系电话:1334857766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上厅村 泉州惠艺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长:康勇煌 成员:康志保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安利达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1M0000X940P)2018年12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淑恋 联系电话:18259575739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东山村大梁坑 惠安利达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沈淑恋 成员:沈木林、许木其 2018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原水果业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由平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4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50628565377884E,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平和县原水果业专业合作社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生耀石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淑凤 联系电话:18060311198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26号丰利大厦1幢1406 宁德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高淑凤 副组长:张土晖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世纪联和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孔娴娟 清算组成员:廖雄明、黄胜伟 联系人:孔娴娟 联系电话:18960619788 南平市世纪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领先油茶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12月15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国平 联系电话:13809563911 联系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公园路50号4-102室 福安市领先油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陈国平 成员:刘文耀、陈荣华、郑丽平、王毓霖 2018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七层糕点店不慎遗失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981MA3292QE9K,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安市七层糕点店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台江区康宏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培祥 联系电话:18676559441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70号榕禾花园综合一层35# 福州台江区康宏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石培祥 2018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州本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 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102MA2YDLJR1K,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司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福州本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泓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卓雯琼 联系电话:13509336068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潘34座综合楼二层东侧58号 福建泓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卓雯琼 2018年12月20日 陈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0日 黄秀球: 本院受理原告黄邦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3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0日 姚春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81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0日 梁祖泉、陈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8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0日 林锋: 本院受理原告林恒云与被告林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林锋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林恒云支付油墨款人民币18249元及利息(以本金1824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6年6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3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