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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机关奋力开创公益诉讼新局面

2018-12-25 13:41: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专项带动  突出保护国有财产

今年5月,莆田市检察院在开展违法变更容积率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仙游县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并未遵守许可证中对容积率的相关要求,实际建筑面积超出了审批计容建筑面积。而规划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时仅就违法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收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虽然房地产开发商已为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其中隐藏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莆田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我们通过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违法增加建筑面积导致的容积率提高,不仅违反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使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容积率提高必须补缴土地差价。这是一种违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而国土部门并未作出要求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决定。”

2018年3月,莆田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部署会。

今年7月,莆田市检察院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就涉案的5个房地产项目超容积率建设问题向仙游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9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各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727.2613万元,得到采纳。仙游县国土部门依法启动行政征收程序。

“该类案件的办理,有助于行政机关正确厘清违法建设处罚和改变容积率需补缴土地差价的区别。我们将积极支持国土部门的征收决定,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缴纳的,支持国土部门启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确保国有财产及时征缴到位。”承办检察官深有感触。

今年6月,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的7件城厢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及第三人城厢区财政局不履行国有资产保护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益诉讼人全部诉讼请求,分别确认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会同第三人追回被套取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审判决后,该案被告、第三人均未上诉,判决于7月20日生效。

“对城厢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案提起公益诉讼,不仅是为了追回被套取的国家惠农资金,达到强化公益保护的目的,更是为以案为鉴,警示相关行政部门在更好地依法行政、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及时调整内部工作机制、降低廉政风险,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温国富说。

该系列案件的办理,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实现了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