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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 脚步铿锵

2018-12-27 13:16: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上班八小时内检察官们忙于办案,有各种制度、纪律制约,然而八小时外检察官们就放任自由了吗?其实并非如此,永春县检察院早已拉长了“探头”,加强对检察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

今年,永春检察院制定并施行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将全体检察人员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明确“八小时外”活动指检察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确立“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七项管理机制”,规范监督全院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监督管理。

“我们在重要节假日,都会收到廉政微信、短信和‘家庭助廉倡议书’。”永春县检察院的干警家属表示。

文化建设项目获评2018年泉州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工作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2017年聘请了13名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人士为检风检纪监督员,今年又增聘了5名检风检纪监督员,全方位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定期对检风检纪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全院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建立队伍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队伍的思想状态,把准干部职工的思想脉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地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工作。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永春县检察院突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举办科长论坛、演讲比赛、法律辩论、文书练赛等活动,培养专业精神,提高办案能力,队伍焕发勃勃生机,检察干警朝气蓬勃、锐意向上、奋发有为。一名干警被评为“泉州市政法系统岗位标兵”;两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两项业务竞赛第一名,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其中一名干警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干部”,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

不忘来时路,永远在路上。新时代新征程,永春县检察院将释放更多检察力量,始终把前行的脚步叩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找准发展路径,破解发展难题,汇聚起前行的磅礴力量。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吕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