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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17 10:40: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8关键词: 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案例】

金井湾是平潭入岛的第一站,可以说是平潭的门面。然而,金井湾世贸海峡城小区外垃圾堆积如山,几年来成为小区群众的一块心病。

平潭检察院对该线索立案审查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平潭北厝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垃圾违法堆放问题。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北厝镇政府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对垃圾堆进行清理并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同时加大管控力度,要求镇环保办、环卫办、执法大队及相关社区对该地区加强巡查,严防出现回潮现象。

一封检察建议,清走了一座垃圾山,还群众一个和谐美丽家园。

石狮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和企业代表,参观泉州市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

【解读】

2017年7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如今,“公益诉讼”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高频词语。福建是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从试点到全面推行,福建检察机关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建立检察建议、圆桌会议、提起诉讼和跟进监督相互衔接、逐级推进的公益诉讼四种法律监督情形,形成了公益诉讼“福建样本”。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让群众增强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1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18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9件,促进清理固体废物280多吨,恢复林地3100多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多元。提起公益诉讼前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92%的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9关键词: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案例】

2018年6月,福清市对16家无证幼儿园进行了清理整顿,不达标的关停取缔,1500名幼儿都被妥善安排到合规幼儿园上学。这次让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环境更具安全感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源自福清市检察院办理幼儿园“黑校车”案发出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解读】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打造出独具福建特点的“枫桥经验”。1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办案预防化解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2976人、不起诉3069人,开展司法救助276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400多万元。积极参与对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治安防控,提出检察建议116件,涉及基层组织建设、校园安全保护、网约车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领域。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2018年突出未成年人涉黑、吸食毒品低龄化、“校园贷”乱象等专题,累计有4500多所中小学230多万名师生接受教育。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省检察院部署在南平、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建设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涉台检察等五个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全省检察机关共建有法治教育基地78个,社会各界人士到场参观和接受教育累计10万多人次。

10关键词: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案例】

2018年1月19日,长泰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盗窃案件。开庭时,公诉人有理有据地概括、分析案件的事实、证据,详细阐述定罪、量刑的观点,客观公正地评价了社会危害性,牢牢把握了庭审主动权,并当庭展示获取的证人证言、物证照片、鉴定结论等证据,最终被告人当庭认罪,法院当庭宣判,取得实效。

【解读】

以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全省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怎样的成绩单?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这一年,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全省562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4155件。“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建立业务态势季度分析制度,评查案件14381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检察职业保障。

这一年,启动新一轮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按照刑事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设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机构或办案组,统一办理相关领域案件。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561件,其中6266件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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