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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实实在在的法治温度

2019-01-23 09:13: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诉讼式审查——

化社会矛盾于无形

2018年6月的一个早晨,老王在鼓楼区某公园内跳广场舞,因音响音量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旁的老唐在劝架时被老王推到在地,导致左尺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

最终,老王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并且刑事拘留,案件被移送到了鼓楼区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当事双方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老王和老唐此前不认识,只因一时冲动推倒了前来劝架的老唐,双方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而且老王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具有悔罪表现。

此时的两个老人,一个因为一时冲动被关了起来,一个受伤躺在病床上继续接受治疗,双方家属都很着急。

如何减少两个家庭的损失,化解双方的矛盾?鼓楼区检察院采取了一种特殊的调解方式——诉讼式审查逮捕,“这既是一个审查逮捕的过程,也是一个调解的过程。”据鼓楼区检察院侦监科负责人介绍,其间,该院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聊家常、讲道理、普及法律知识,充分运用检调对接,促进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并组织侦查人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被害人亲属、诉讼代理人并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在该院“开庭”进行了诉讼式审查。最终,老王取得了老唐的谅解,赔偿了损失,检察院也对老王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去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致力于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像这样的诉讼式审查工作,通过办案解开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心结,无形中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司法关护——

检察温度温暖人心

2012年7月18日,张某在公司的工地安装塔吊时被高坠物砸伤,造成下半身瘫痪,被认定为工伤,残疾等级壹级,仅医疗费用就高达20余万元。

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获得胜诉,但该公司账内几无余额,且法人代表脱逃,本应支付的52万余元款项至今仅执行了4000余元,导致张某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及康复费用。

2018年初,张某来到鼓楼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该院民行科干警深入了解后发现张某家庭困难,其父母年迈体弱,张某受伤后,其妻子离家出走,年幼的孩子尚需抚养,而这个才31岁的小伙子因买不起轮椅只能整日待在家中。

该院在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紧急启动1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张某购买了轮椅方便其出入。

“司法救助金对这个家庭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为了让张某及家人的生活争取更加稳定的保障,该院控申科尝试与福建省海峡非营利性组织发展促进中心合作,在对张某进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为其量身订造了针对性的救助措施,如寻找专业的医疗机构,对张某的伤情进行评估,拟在评估的基础上为其寻求康复费用的解决。目前,该院还在联合多部门积极为张某联系适合的企业,以真正解决其个人生存问题。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沈源章 郑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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