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2月12日公告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祥礼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王加辉 清算组成员:张旭红 联系人:王加辉 ?联系电话:13249899192 泉州祥礼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百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施泉兴 清算组成员:郭燕燕 联系人:施泉兴 ?联系电话:13506040833 泉州市百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2月12日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明邮催字〔2019〕1号 陈剑翔: 本局于2018年7月30日向你送达明邮处〔2018〕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罚款壹仟元整。截至2019年2月2日,你仍未缴纳上述罚款。 由于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催告你履行义务,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壹仟元整。收到本催告书后三日内,你有权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598-8213629 联系人:陶春燕 联系电话:0598-8213629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 2019年2月12日 杨剑雄: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6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杨剑雄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卡透支本金19768.27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法为:自2017年12月15日起以本金19768.27元为基数按《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3元,由杨剑雄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林德强: 本院受理原告陈洪华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林德强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陈洪华借款本金9万元,并支付以该款项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2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郊尾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蔡福文、李建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22民初5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蔡福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郑毅借款300万元及以借款30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李建明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郑毅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0800元,公告费720元,计31520元,由蔡福文、李建明共同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内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泉州行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申请人任萍芳、李凡与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19年2月1日作出的泉丰劳人仲案[2018]527-528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王传钊: 本院受理原告黄寿印与被告王传钊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王传钊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黄寿印支付人民币9211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黄寿印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9年1月30日夹缝版(1-8夹缝)刊发由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姜永喜与被告尤江、被告林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其内容“尤江:……”有误,应更正为“尤江、林增:……”。特此更正声明。 2019年2月12日 檀云法: 本院受理原告吴元刚与被告檀云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归还借款16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福建省康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79号原告廖福玲与被告福建省康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邹明根、杨安琪: 本院受理的清流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嵩口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3民初64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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