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能放弃”——尤溪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林德枫的一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5日讯 “小黄,过年怎么样?有没有和父母好好相处?有没有做违法的事?”3月5日,尤溪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林德枫带领未检科干警对被宣告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小黄进行回访。 2017年9月,小黄因涉嫌盗窃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又因小黄在尤溪县帮母亲打理小吃生意,考虑到路途遥远、其帮教的便利性、生活习惯、语言特点等因素,决定实行由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远程帮教与尤溪县检察院实地帮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异地协作的方式对黄某某进行共同帮教。考验期过后,检察官对黄某某进行告诫和鼓励,并向其宣告不起诉决定。 林德枫详细了解小黄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向他讲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化解他的顾虑,鼓励他认真工作,健康生活。“他现在变了很多,会和我们沟通,也会关心人了。”小黄的母亲高兴地说,她对小黄在接受心理辅导和参加帮教活动后的改变感到欣慰,表示自己作为家长也改变了以往粗暴的教育方式,充分尊重小黄的意见。 下午一上班,林德枫就将上午的回访情况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林德枫认真写下了帮教心得,作为以后工作的参考资料。 对涉罪未成年人该如何进行挽救和教育?这是林德枫经常思考的问题。林德枫通过总结积累,提出从取保候审帮教、不捕跟踪帮教、不诉跟踪帮教三个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挽救和教育。通过走访调查、跟踪走访、定期回访等,全面了解未成年嫌疑人作案背景,考察其日常表现,采取会见谈心方式对其释法说理,帮助其制定求学、就业、创业等规划,促其尽早融入社会。 “一个都不能放弃”,这是林德枫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认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教育、挽救好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未检科检察干警责无旁贷,绝不能让一个孩子在人生路上掉队。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世贤 余本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