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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路上的“掌灯人”

2019-05-21 11:2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从“心”出发
 
照亮迷途对象“回归路”
 
“作为一名监管者,在工作中既要体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又要彰显社区矫正的人性化管理、人道主义精神。”谈起工作王燕峰颇有心得。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是个“四进宫”的累犯,在入矫前已有流氓罪、非法持有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多次犯罪前科,入矫时表现出情绪消极、急躁抵触、逆反心理强等特点。
 
李某某入矫不久,该司法所就接到村民投诉,反映李某某教唆社会闲杂人员阻扰村居道路施工。随后王燕峰立即找到李某某,向其核实情况,并严肃告知他这么做的后果……无独有偶,在该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尿检时,李某某也极其不配合,甚至破口大骂,扬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报复。
 
“必须让他服从规定!”王燕峰没有放弃,苦口婆心、循循善诱,“我找他谈,一次不行谈两次,站在他的角度,给他分析,如果他还是不配合,我们将申请将他收监。我也和他家人谈,通过他姐姐、亲戚等多方进行帮教。”
 
在后期帮矫过程中,王燕峰得知李某某母亲卧病在床,便去他家里探望,自掏腰包送上500元慰问金,使李某某深受感动,他说:“我今天太感动了,这是对我最好的教育,我一定好好改造、好好做人。”
 
现在,李某某接受社区矫正已经近四年,从一名问题青年转变为无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无重新犯罪、遵纪守法的社区服刑人员。
 
坚持政策与管理的理性原则、注重服务中的人情味、人情与法制规定的冲突问题、情理法之间的纠葛等等,是这些年王燕峰感到比较困惑的难题。“坚决不收礼,不同意社区服刑人员无理请求,同时注意保护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隐私,尊重其社会地位。”王燕峰就这样在实务中不断摸索着。

(胡苏婷 王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