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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场“5G+VR”庭审直播在厦门进行

2019-06-21 09:30: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鹿角巷”著作权案在厦门开庭  1200万人在线旁听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1日讯 “经调查,被告饮品店未经原告邱茂庭先生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权产品已经大量流入市场,已构成《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了原告‘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
 
“尹燕的创作和使用‘鹿角巷’图案时间均早于邱茂庭,两者图案高度近似,证明邱茂庭存在抄袭模仿尹燕‘鹿角巷’图案后才使用的行为,邱茂庭不是‘鹿角巷’图案的著作权人和创作者,原告无权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6月20日,备受关注的网红品牌“鹿角巷”著作权之争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同步进行网络全媒体直播。此次庭审直播也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通过5G进行庭审直播,吸引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旁听。
 
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直播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广电集团联合举办,庭审直播不仅运用了5G,还有VR全景技术,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以及本报等40多家主流平台向全网推送。

本次直播的法庭设置有VR摄像头,可以360度拍摄现场画面,同时通过5G网络上传终端后,网友即可通过手机观看全景视频。
 
庭审现场:真假李逵,谁才是真的著作权人?
 
“鹿角巷”作为知名的网红品牌,一进入厦门就受到了消费者的热捧。但是人红是非多,自从“鹿角巷”爆红后,山寨版的“鹿角巷”开始盛行。
 
记者了解到,本案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邱茂庭公司”)在厦门起诉了数十家企业侵犯其著作权,今天开庭审理的是其诉麋鹿港饮品店侵权案。
 
庭审过程中,原告邱茂庭公司诉称,该公司经“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创作人邱茂庭授权,可以在茶类与奶类饮品产品上排他性地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并可以对任何侵犯上述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采取维权行动。因前述作品设计独特新颖深受消费者喜爱,印有该作品的产品投放市场后取得了极好的市场业绩,成为奶茶饮品行业中的知名品牌。被告麋鹿港饮品店未经原告及邱茂庭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权产品大量流入市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除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原告还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等诉讼请求。
 
被告厦门市思明区麋鹿港饮品店到庭答辩称,首先,邱茂庭不是“鹿角巷”图案的著作权人,案外人尹燕在先创作并在先使用了“鹿角巷”图案,尹燕创作并使用的时间均明显早于邱茂庭,《作品登记证书》不能作为认定著作权的依据,原告无权提起诉讼;其次,原告作品中的雄鹿形象、中文字体、英文单词均不存在艺术加工和创作,不具独创性,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再次,原告和邱茂庭都不是市场上奶茶店的经营主体,与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鹿角巷”品牌也不具有知名度,被告经营未对原告造成影响,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经营时间短,规模小,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也没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