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用“匠心”做优公益诉讼

2019-07-17 09:46: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寸土必争

守护生态优势

今年1月4日,中央政府网站刊登了一则报道,讲述了南平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连某先后从他人手中购买浦城县“麻铺”“焦坞垅”“白源”等五片山场的林木,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滥伐上述山场的林木,造成林木植被严重破坏。连某被浦城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南平市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虽然被砍伐的山场已补种林木,但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一经砍伐就已灭失,造成的损失客观存在。

检察机关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被连某破坏的生态公益林进行鉴定,确认被连某破坏的山地林地面积为490亩,其中生态公益林122亩,被破坏的生态公益林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用达136.4万元。2018年12月20日,经庭审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连某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

2018年12月20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南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每一寸绿水青山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南平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王矗检察长认为,“南平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还要在办案中努力推进协同治理”。

建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胜诉后,立即将案件情况和相关建议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引起重视后推动了当地专项非法采砂综合整治,取缔了含涉案采砂场在内的4个违法场所。浦城县检察院与浦城县审计局联合建立生态资源行政检察与审计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武夷山、浦城、松溪、政和等地检察院与相邻省的市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