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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立足本职守护绿水青山

2019-07-18 09:36: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处处皆风景 徐徐入画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8日讯 绿水逶迤、青山环抱,一提到德化县,人们脑海里总能徐徐展开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7月12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布2019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结果公告,德化县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擦亮了这座生态旅游宜居城市的“金名片”。

德化为何如此美丽又“氧”人?这得益于司法力量的守护。近年来,德化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牢固树立“守护绿水青山、彰显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对该院受理的首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依法进行宣判

补种复绿

司法“吹绿”溪岸

清晨的溪两岸,绿柳拂动,白鹭翩翩。然而,就在这番美景之下,不和谐的景象也时有发生。

2017年,被告人陈某为“走捷径”、少审批,将废弃土渣倒入溪流域岸边,造成当地植被掩埋破坏,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到了15.987亩,破坏了林地资源。案发后,陈某如实供诉了犯罪事实,但是单纯地让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挽回被毁坏的林木资源。

“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不能简单一捕了之、一诉了之,更应当注重恢复性保护,走恢复性司法之路。”该案承办法官林金盛感叹道。为了更好地保护溪上游生态环境,他要求被告人履行“补种复绿”生态修复责任,在被破坏的林地上种植相应数量的杉木,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据了解,该起案件是德化法院首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一直以来,该院注重发挥生态司法力量,以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守护德化的绿水青山。其中,“补植复绿”作为以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创新机制,要求实施毁林犯罪的被告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起恢复林地的责任,以挽回其造成的生态破坏损失。同时,将复绿行为纳入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以增强对环境资源的恢复性保护。

为更好保护生态资源,该院还会同多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德化县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非诉行政执行无缝链接机制的贯彻意见》,建立诉调衔接、纠纷排查、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制度等机制,推动健全生态环境综合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