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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检察院探索“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

2019-08-07 11:07: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日前,天刚亮,陈某就早早赶到将军山大道,他要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指挥交通。

陈某是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经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审查,最终被决定不起诉。

云霄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联合爱心协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作出不起诉时,与符合条件的被不起诉人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根据被不起诉人犯罪行为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要求其在6个月内提供10至50小时不等的交通劝导、社区服务、助老助残助孤等社会服务。服务期满后,由检察院和接受服务单位联合作出评价报告,并将服务结果反馈附卷。

今年以来,共有4名符合条件的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签订了志愿服务协议,现已累计参加交通劝导56小时,助残助老40小时。

“我因为违规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参加完服务后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我以后一定会谨慎驾驶,绝不会再出现事故了。”陈某对参加社会服务的做法感受颇深。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刘子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