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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请进来” 矛盾“不上交”

2019-08-16 11:36: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调解室里有“法宝”

群众走路“不扎刺”

今年65岁的王瑞钦是驻所人民调解室的一名调解员。作为一名退休干部的她,10年前退休后就受邀到所里帮助调解一些纠纷类案件。在所里,大家都尊称她为“王阿姨”。而在所领导及不少民警的眼里,王阿姨就是调解室里的“最大法宝”。

在所长翁允峰、教导员陈明杰等所领导看来,调解员看似只起辅助作用,但往往在案件调解中能起到关键性作用。采访中,王阿姨向记者展示了4本厚厚的《矛盾纠纷调处记录簿》,上面详细地记录着数百件案件的调解经过、地点、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果等信息。尽管有的案件已结案多年,但王阿姨却如数家珍。对于她而言,这也是多年调解工作的成果。

退休前,王阿姨在音西街道办事处工作多年,不仅辖区情况熟,群众基础也好。“调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王阿姨看来,群众的矛盾就犹如“脚底一根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将群众“脚底的刺”挑出来,让群众走路“不扎刺”。

“调解其实没有秘诀,就是要脚勤、嘴巴勤,还要软硬兼施。”王阿姨说,群众的文化程度不同,理解的东西也不尽相同,“而调解中,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多磨些嘴皮子,很多矛盾往往会迎刃而解。”

王阿姨依稀记得,曾经有一起母子纠纷,她调解了19次才“啃下来”;调解至凌晨一两点更是常有的事。王阿姨虽已65岁,但对调解的辛苦早已习以为常。“调解员工资虽然不高、很辛苦,但很有成就感。”王阿姨笑着说,每当看到原本争得面红耳赤的双方开始谈笑风生、握手言和,她就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如今,王阿姨的孩子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爱人也需要照顾,家人都希望她能放下调解工作,好好享受晚年生活,但王阿姨觉得:“退休之后能够发挥余热,为人民群众办一些事,为平安建设出一份力,是对自身价值最大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