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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税案双查”精准打击涉税犯罪

2019-09-06 10:2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9月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税务局举行了联席会议暨“税案双查”机制会签仪式。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莉,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勇,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柯家雄,区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税案办理团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实施办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税案双查”过程中三机关的权责界分,整合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优势资源,还将为“税案双查”机制申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奠定坚实基础。

今后,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邀请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司法层面的共同会商。会商认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税务机关继续开展税务稽查,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证据指引,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

“税案双查”机制不仅有利于精准打击涉税犯罪,也有助于提前研判消除错误办案可能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特别是通过部门间协作,有助于动态研析确定打击重点,突出对无实际经营的暴利虚开型企业打击力度,强化对正常企业保护力度,为自贸区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洪勇表示,“税案双查”机制的出台,为平潭也为全省全国税侦合作提供了先行思路。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和检察机关、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国家部署的涉税专项行动,大力整顿税收秩序,打造干净、良好的营商环境。

江莉表示,《实施办法》的会签和出台,为破解涉税案件现实困境提供了具体方案,但如何具体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合力,需要三家更加密切合作、汇聚合力,共同为实验区开放开发和自贸区试验改革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

柯家雄在会议小结中倡议,进一步推动“税案机制”生根落地、检警税深度合作和重大涉税案件联动宣传,加大和拓展三方多层次、多方面合作,推动社会共治,营造良好、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