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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里的“大”担当

2019-09-27 14:34: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司法助力辖区稳定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盖洋法庭地处明溪县西北部,创建于2008年,是明溪县人民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下辖盖洋、夏坊、枫溪3个乡镇。近年来,多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盖洋镇落地生根,法庭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妥善处理一大批土地纠纷、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盖洋法庭先后荣获省级“优秀人民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法官驱车70公里再徒步到达涵洞现场

法官向双方释法说理,调解纠纷。

主动作为

保障重点项目

“法官,漏水处我已经修补好了,剩下的工程款我也收到啦!”原告乐某开心地说。

原来,2017年10月,原告乐某与被告林某签署《涵洞施工协议》,由原告乐某施工建设涵洞,被告林某依照协议先支付80%款项。2018年10月,涵洞建成,原告依协议要求被告支付剩余20%款项,被告林某以涵洞渗水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剩下款额。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庭。

案件立案后,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法官立即邀请工程专家到现场进行勘验,并组织原、被告展开调解,深入浅出剖析双方矛盾所在,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修补渗水处,被告依照协议支付原告剩余款项,确保莆炎高速A1段后期工程顺利进行。

据了解,近年来,明溪法院盖洋法庭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推出涉工程案件化解多项机制,结合辖区工程纠纷特点,在征地村落设立法律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解答村民疑问,将矛盾就地化解;依托“大调解”机制,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巡回审判,确保后期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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