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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9年10月15日公告

2019-10-15 15:06: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嘉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施晨 联系电话:15859116615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荷园新村43号

宁德市嘉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施晨  副组长:詹爱金

2019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皇廷茗茶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0024836,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皇廷茗茶店

2019年10月15日

林成、林航: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成、林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2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归还物业等费用6415元及滞纳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雷章金: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2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郑良钗(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三峰村渤口15号):

朱春珠(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三峰村渤口15号):

郑世灿(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三峰村渤口22号):

郑连春(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三峰村渤口31号):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252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良钗、朱春珠、郑世灿、郑连春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王礼凑(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月洲村月洲41号):

陈秀贞(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月洲村月洲41号):

陈华金(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三峰村里岭尾3号):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252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礼凑、陈秀贞、陈华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程玉秋:

本院受理原告林雨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2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严波:

本院受理原告李库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雷伏康: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辉旺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雷伏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雷伏康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州市辉旺食品有限公司货款计人民币167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付,自2017年8月17日起至雷伏康还清货款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3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林娜:

本院受理原告高付明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高付明请求法院判令你1、返还货款98843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自起诉日起计算至返还完毕);2、返还服务费1156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自起诉日起计算至返还完毕);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22日9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郑秀钦:

本院受理周福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322民初4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周福成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福建省兆诚庭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帆:

本院受理原告魏立君与被告福建省兆诚庭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9闽0304民初4656号),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福建省兆诚庭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帆向原告魏立君支付拖欠的工资13600元及自2018年12月1日起以21600元为标准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庄婷婷:

本院受理原告傅涛与被告庄婷婷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723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傅涛与庄婷婷的婚姻关系;二、婚生子傅子轩由傅涛负责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止,庄婷婷从2019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生活费500元至傅子轩年满十八周岁止,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双方各负担一半(庄婷婷负担的教育费、医疗费以每月300元为限);三,驳回傅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5元,由傅涛、庄婷婷各负担一半。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穆玉春:

原告三明市德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及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0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三明市德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89600元、截止2017年7月31日的违约金600400元,合计3190000元;二、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三明市德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以货款25896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7年8月1日起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三明市德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 四、驳回三明市德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

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剑与被申请人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9)榕仲受620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林升建:

本会受理申请人董常伟与被申请人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林升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9)榕仲受628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10: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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