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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之旅寻初心 学习榜样担使命

2019-10-31 11:06: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培树新典型

激发“比学赶超”劲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而身边的新典型最真切,最具说服力。

“我是一名交警,在陈清洲身上,有太多值得我学习的品质。”观看完电影《情满万家》后,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思明大队刘再雄说道。这部以“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陈清洲同志为原型创作拍摄的电影在全省公安系统引发强烈反响。

他们把责任和奉献铭刻在矢志不渝的追求中,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贡献和牺牲。


7月26日晚,省公安厅隆重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年度公安民警荣誉仪式,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

诗朗诵《你为什么关机》——讲述刘才添的故事

“杨春从警28年,在刑侦战线战斗了12年,他生前常说:‘刑警的使命是破案,初心是为民。’”杨春的同事、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胡卫清讲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原副局长杨春同志先进事迹,全场感动。

1月23日凌晨,杨春同志因常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梗,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9岁,牺牲前办公桌上还摆着已经翻开的重大涉黑案件卷宗。

杨春同志牺牲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和副省长田湘利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学习杨春同志的先进事迹;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党委、宁德市委、蕉城区委相继号召向杨春同志学习,社会各界群众自发赶来为他送行。中组部、中宣部联合授予杨春同志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人社部、公安部联合追授杨春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省委追授杨春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省公安厅将杨春同志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对象。

和杨春一样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还有28岁的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刘才添。2018年的最后一天,刘才添在福银高速闽赣省际口执行抗冰雪保畅通任务中,为抢救滞留事故现场的2名群众,因躲闪不及被失控车辆碰撞挤压,不幸壮烈牺牲。

“今天,我不再怕踏上高速公路,因为有你的战友在执勤!今天,我爱看每一位高速交警,因为我看到了他们就看到了你!”在民警荣誉仪式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交警总队带来了“刘才添”事迹朗诵诗《你为什么关机》,他们用庄严且特殊的方式,怀念着已逝的战友,祭奠着离开的兄弟。

牺牲后,刘才添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深入挖掘,让先进典型叫得响、感人心。我省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新媒体迅猛发展给公安典型选树工作带来的变革和机遇,将典型宣传的阵地设在网络前沿,依托“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警察故事”专栏,每周推出2-3个集体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联动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转发推送,寻找警察身边的好警察,打造先进典型“蓄水池”。目前,“警察故事”专栏已推送68位走红网络的优秀民警形象,阅读量逾10余万、评论数千条,已然成为福建公安“学习强国”平台。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培树“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等一大批新典型、新标杆,“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以来共记集体三等功65个、嘉奖141个,记个人二等功3名、三等功235名、嘉奖1132名,队伍呈现出“上下齐心协力、民警奋勇争先、典型层出不穷”的发展势头。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凝聚力量。省公安厅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省广大民警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安保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飓风肃毒”等专项行动,全力为平安福建仗剑护航。

(本报记者 谢梦远 通讯员 袁灏 李翔/文  杜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