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19-11-27 11:34: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机制,阶梯式从宽提质效

扫黑除恶,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司法水平的法律战。办案质效,是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自2016年以来,集美法院与集美区公、检、司联合,积极探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在侦查、起诉、审理不同阶段认罪,给予最高30%、20%、10%的不同幅度量刑减让,有效促进量刑从宽具体化、标准化、科学化。今年,集美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改革经验在全国多家法院借鉴推广。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集美法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集美法院就一起涉黑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

以被告人陈某土等15人涉黑一案为例,全案共起诉被告人15名,以涉黑罪名起诉人数15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54起涉黑犯罪事实、11起不归责于组织犯罪的个人犯罪事实及2起违法事实。

集美法院利用庭前会议这个平台,通过律师向被告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1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仅有1名被告人不认罪。对自愿认罪的14名被告人,合议庭先行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开庭审理,再对不认罪的被告人陈某土适用普通程序单独开庭审理,使原本预计至少需开庭5天的时间缩短为3天,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集美法院院领导带领工作组前往海凤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

此外,在今年5月开庭审理的吕某凉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原计划安排开庭审理4天,结果仅用了1.5天就完成了全部庭审工作。在一审量刑时,除了考虑各被告人具体的涉案情节和作用,也充分考虑其认罪的情况而给予不同的处罚。案件宣判后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服判,19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仅1人上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当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集美实行的‘3-2-1’阶梯式从宽,可能是当前较好的‘认罪教育’模板。”集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一心解释道,从实战效果看,“认罪越早、从宽越多”及阶梯式从宽机制杜绝了在审讯时对嫌疑人乱承诺的现象。而且该理念讲得清、听得懂,易于被嫌疑人接受,容易让审讯对象由对立转为合作。经过试点公安机关的实战验证,该理念极大提升了侦查效率,且可复制易推广,在各地实践中已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