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探索多元融合调解工作模式

2019-11-28 13:0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公证+”警调联动 精准调解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8日讯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最先想到的便是拨打“110”报警。殊不知,非警务警情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占用了基层派出所大量警力,这也成了基层民警开展工作的束缚。为破解难题,经积极探索,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创新“公证+”多元调解衔接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联合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开展驻所公证调解室试点工作建设,推行以公证专业调解为主,治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融合的调解工作模式。

今年5月,集美分局在杏林派出所试点建设驻所公证调解室。据介绍,公证调解室由1名公证员带队,配有6名专职调解员,每日确保有2人24小时驻所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遇到民事纠纷需要法律指导的,调解员可以立即与公证处取得联系,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当处警民警接到需调解的案件时,在双方同意下将其带回派出所的公证调解室。调解过程中,由专业人员主导调解,同时有民警或辅警在旁协助。在这样的配置下,一般民事纠纷基本在1小时内就能调解完毕,且调解成功的纠纷基本未再报警。

纠纷成功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外,集美分局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延伸思路,将远程线上司法确认服务也引入试点。由集美区人民法院选派的4名法官担任调解指导法官,负责对驻所的公证调解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导,利用多元化调解信息平台APP,完成线上远程协助调解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对未履行的协议内容可到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避免了当事人反复报警,也提高了调解的质量。

“在矛盾纠纷调解中,主要是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司法部门人民调解和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三种形式。而在实践中,这三方各有独立的系统,难免存在信息壁垒,可能会对多元化调解造成衔接脱节的窘境。因此,在试点工作中,分局主动与鹭江公证处合作,研发三方衔接联动的信息化平台。”杏林派出所所长徐治介绍,通过该平台,经公证调解后的调解协议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民警也可将收到的派警信息复制到平台授权的手机客户端,系统自动衔接到申请、制作协议书、告知书等环节,全部实现线上文书制作、流转。同时,该平台整合公安、司法、法院三家单位信息平台,共享调解数据,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大数据分析。

据统计,公证调解室试运行至今,共受理派出所委托的调解纠纷437起,成功化解428起,调解成功率达97.9%。公证调解室的运行不仅减轻了值班接处警民警、办案队民警的工作量,也为辖区治安助力。

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该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思路,将推动派出所公证调解室与街镇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视频监控研判室、心理咨询室、信访评理室、法律服务室等“五室”有效衔接,整合各方调解资源,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高调处成功率,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刘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