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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挂帅 “亮剑”出击

2019-12-11 14:51: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三元人民法院开展“攻坚执行难”网络直播活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1日讯 12月4日,三明市三元人民法院开展“亮剑八闽? 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攻坚执行难”网络直播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亲眼见证了执行干警攻克“执行难”的现场实况。此次行动由三元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丽鸿现场督战,三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少勇一线挂帅指挥,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到场见证。

上午9时15分,三元法院组织申请人到场发放案款共计193.82万元,涉案人数达11人。针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且自身生活条件困难、急需帮助的6名申请人,三元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三元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之后,外出执行的小组开展执行工作。

9时30分,外出执行的第一小组干警顺利抵达三元区工业中路,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10年7月向申请人借款72万元,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此次行动中,三元法院对林某名下一处住房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

第二小组于9时50分成功查找到被执行人温某根。被执行人温某根目前在三元法院涉及4个执行案件,此前长期逃匿、下落不明,法院干警去其家中5次均未有收获。此次行动,干警成功找到并控制了被执行人温某根,将其拘传至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在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温某根慑于法律权威,当场履行欠款5万元,剩余1.8万元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

与此同时,三元法院对被告人石某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宣判。2016年7月,三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石某花偿还余某珠10万元借款及利息。在石某花多次拒绝还款逃匿后,三元法院责令其迁出名下房屋以便司法拍卖,但石某花拒不迁出房屋。2019年8月,三元法院将石某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石某花主动投案自首。三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花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天法院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公开执行过程,展示了新时代法院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形象和良好作风。”全程见证执行行动的三元区人大代表张留宝感慨道。据悉,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45名干警,拘留被执行人5人,清空3处房产,发放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近200万元,宣判拒执案件2件2人,在线观看人数达42万人,进一步巩固扩大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有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同时让群众在观看直播中提升法治意识,达到“全民普法”的良好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