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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个财产保全中心在厦门中院成立

2020-01-03 10:0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2019年12月31日,我省首个财产保全中心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此次财产保全中心的成立,将改变法院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工作模式,推行保全案件集约化办理机制,统一保全标准、细化保全裁定、规范保全实施,这对依法平等保护诉讼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财产保全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服务保障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财产保全中心成立后,将遵循“二维保护,三段管理,四化运行”的思路构建财产保全工作新机制。在保全受理阶段,积极引导申请人规范保全申请,提供必要的财产信息,依法审查财产保全担保资料,充分发挥申请人的积极性查找被保全人的财产线索;在保全裁定阶段,全面推行保全财产具体化裁定文书,提升保全裁定的精确性,努力杜绝超标的保全问题的出现;在保全实施阶段,既要高效保全又要善意保全,既要突出财产保全的及时性,又要关注被保全人特别是被保全企业的生存发展需求。

目前,财产保全中心已制定规范化的保全流程,出台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财产保全的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和救济等工作环节。

当日上午,与财产保全中心同时成立的还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该执行事务中心将成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的对外服务窗口,集执行立案、保全立案、法官接待、案款发放、信访咨询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执行办案的一站式办理。两个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提升厦门法院执行办案的便民服务水平。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