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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执行老案暖心解

2020-01-03 12:34:30 来源: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法官,十三年了,我终于能放下心中沉甸甸的石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明溪县人民法院调解室中,被执行人罗某紧握着执行法官严乐平的手,哽咽地说道。

事件追溯到2005年10月28日上午,罗某驾驶超载的无牌拖拉机由明溪县城关往将乐方向行驶时,遇小杨横过马路,由于罗某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致使该拖拉机刮倒小杨。经鉴定,小杨的伤情属重伤,罗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一场交通事故让家境贫寒的罗某更是雪上加霜,而小杨也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能力,面临高额的治疗费用。无奈之下,小杨的父亲将罗某诉至法院。

2006年6月,法院判决罗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杨的各项经济损失200593元。2017年11月,小杨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某赔偿后续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损失。2017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罗某应赔偿小杨交通事故各项损失471895元。因罗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小杨于2018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严乐平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多次召集扶贫办、村干部对小杨父亲、罗某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但由于双方的意见始终达不成一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于是,承办法官立即为小杨申请司法救助,并将小杨确定为结对帮扶对象,累计为其申请执行救助金、困难补助22.3万元。

然而,小杨的治疗还需很大的一笔费用,2019年11月,法院就该案件向县政法提交司法救助请示并顺利通过。2019年12月6日,严乐平法官与村干部再次召集双方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心理疏导,在县政法委干部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赔偿款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一部分,其余由罗某分期分批履行,双方现场握手言和。至此,一起长达十三年的执行老案得以圆满化解。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