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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战“疫”期间创新执行工作模式

2020-03-11 12:08: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隔空”执行 步履不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现场执行受阻、委托执行受限的情况下,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线上方式办案,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截至目前,平潭法院执结案件109件,其中执行完毕46件,以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调解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924.68万元;成功拍卖10套房产及1辆汽车,成交总金额达899.98万元,溢价率40.61%;向20多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发放金额达812万元。

看样“线上约”

财产处置不下线

2020年1月10日,平潭法院张法官上传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涉5套房产的网拍公告,原定于2月4日至5日进行看样。由于该房产地理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咨询看样并有意参拍的人数较多。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看房人员聚集,张法官决定改变原有的看样模式,采取“预约登记+分流看样+线上解惑”模式。

首先通过电话预约登记看房人的详细信息,随后张法官将看样时间延长至3天,并安排20多名看房人分批次错时段进房看样。此外,在房产开拍前还通过电话、微信群等途径实时耐心解答看房人的问题。最终,5套涉案房产均于2月12日拍卖成交,成交金额共计408.7万元,溢价率达32.5%,有效提升财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执行风险。

巧用“云办公”

款项发放不脱节

“吴法官,现在我们厦门的公司急需经营资金,但实在没办法到法院领款啊,当初通知领款我没去,现在可悔死了!”2月10日上午,受疫情影响,隔离在异地的刘某着急地拨通了平潭法院吴法官的办公电话,咨询案款领取事宜。

刘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19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名下厂房拍卖后,吴法官曾联系刘某前来领款,但刘某表示希望春节过后再办理领款手续。然而,一场疫情将刘某的计划打乱了。

如何帮助急需用钱的刘某拿到执行款?放下电话后,吴法官决定通过电子邮件将领款材料送达刘某,以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实时确认刘某本人的签字过程。2月13日,吴法官收到刘某寄回的材料,经过仔细翻阅卷宗材料,核对其身份信息、收款账号确认书、银行卡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协调财务人员,顺利将案款发放至刘某手中。

平潭法院充分运用“云办公”模式,挖掘远程执行资源,多措并举助力案款发放,及时兑现了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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