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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少年的“回归”路

2020-04-02 11:39: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日讯 近日,惠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了一张特别的“全家福”照片,而照片上笑容灿烂的男孩,曾一不小心坠落犯罪的悬崖,而检察官们在他最无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带他回归正途......

2018年初秋,刚满17周岁的小安(化名)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派出所投案自首。小安表示,在此之前,自己接连盗窃了多辆摩托车。

然而,当惠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一次见到小安时,发现小安性格羞涩拘谨,态度诚恳老实,根本无法将“偷车贼”与眼前这个忠厚的孩子划上等号。

经承办检察院了解后得知,在小安还在咿呀学语时,其父母便离开老家外出打工,年幼的小安留在贵州老家成了“留守儿童”。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对小安的教育关心少之又少,渐渐地,小安与父母的关系也就疏远了,性格变得愈加叛逆。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小安便辍学独自一人来到惠安县。

来到惠安后,只身一人孤独无依的小安逐渐染上网瘾,因没有一技之长,小安只能靠打零工勉强维生,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又不愿与家人沟通。窘迫之下,一个歪心思渐渐成形——盗窃。于是,小安趁着夜晚四下无人之际,以搭线方式盗窃摩托车,再转手将摩托车低价卖出。短短一个月内,小安作案4起,涉案金额近5000元,而赃款全被小安上网挥霍。

发现自家摩托车被盗后,失主们纷纷前往派出所报案。本想继续盗窃的小安心中渐渐不安,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定主动到派出所自首。案件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惠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到小安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作案后又能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诚恳,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官决定给小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小安在本地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亲人监管。如何才能更好地监管小安,让他不再重新犯罪呢?检察官犯了难。经过再三考量,为了更好地帮教小安,检察官赶赴小安父母务工的地方,做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同意到惠安务工,并与小安一起生活。随后,检察官又联系了爱心企业,为小安一家提供就业机会。

最终,惠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安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虽然对小安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但惠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对小安的跟踪帮教却没有停止。

为了更好地帮教小安,检察官一边联系司法社工进行专业帮教,一边联系了观护企业,由观护企业指定两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热心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的工作人员,与检察官、司法社工组成帮教小组,结合小安青春叛逆的特点,共同为小安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每个月的定期回访,对小安开展谈话教育,重申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及后果,并鼓励小安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守法公民。

在检察官、观护企业工作人员、司法社工、小安父母的共同帮教下,小安认真悔过,积极工作,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最终,惠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安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而后,小安在观护企业工作踏实、兢兢业业,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员工”,顺利回归社会。

小安的案件告一段落,但检察官的温暖还在延续……

为了方便小安父母照顾监管小安、一家人更安心地在惠安务工生活,检察官与观护企业沟通,获得企业支持,特意安排了两间宿舍供小安一家居住,尽最大努力提供物质保障。

考虑到小安年幼的弟弟到了读书的年龄,检察官与企业附近的幼儿园联系,让小安的弟弟就近上学。

日前,小安一家在观护企业拍了一张“全家福”寄给检察官。惠安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虽然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花费时间、精力多,但当看到一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健康成长,他们感到无比欣慰。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刘培芬 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