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精品意识 铸就优质铁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一年来,漳州中院共评选出两批精品工程项目,包括示范庭审13个、典型案例36个、优秀法律文书39篇及司法建议18份。更有6个案例先后入选福建法院典型案例,1个庭审、2篇裁判文书、3个案例分析在全国获奖,3个案例成功入选厦门大学《刑事典型教学案例》。其精品工程建设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推广—— 4月3日上午,在漳州两级法院的视频会议室内,一场隔空培训火热开场。当天,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一线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基层法院主抓精品工程建设的分管领导、部门人员参加这次培训。 此次培训是漳州中院深化精品工程建设方案的举措之一。在此之前,漳州中院于2020年3月18日出台《关于深化精品工程建设的工作方案》,创新谋划精品工程互修互研、共享共建、借智引智、融合融效、绩效激励五大平台,建立健全12项措施,将漳州法院在精品培育、汇聚、提升、转化等方面渠道将全部畅通,打出了精品工程建设“组合拳”。 量化:20项58条标准 厚植精品意识,是漳州中院创新推进审判执行精品工程建设的内生动力。 2019年漳州中院率先在全省实施精品工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加强审判执行精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为精品发展铺下沃土。 “好的评选标准不仅决定评选出来精品项目的质量,而且引领着精品建设的方向。” 漳州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蔡小兰介绍,启动精品工程后,漳州中院在先前开展优秀文书、庭审、案例等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迅速制定评选标准,经省高院指导,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四类精品项目20项58条评分标准,并设定自评、初评、复评三轮评审程序。 “以优秀文书评分标准为例,大到举证责任分担是否合理,小到是否存有错别字、排版是否规范,我们都进行了严格量化。”蔡小兰告诉记者。标准化的精品评选,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流程、司法裁量、诉讼服务、综合服务等标准化建设。2019年,漳州全市法院办案质效显著提升,结案率、调解率、执行综合质效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很快,漳州中院精细量化的评审标准被省高院吸纳到《福建法院精品案件工作操作规则》,成为全省法院评选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吴偕林院长提出的‘做好精品工程精英人才后半篇文章’,结合开展全面质效提升行动,我们进一步完善精品机制驱动,用制度优势加速精品‘产能’,求新求精求进,内促法官职业素能提升,外强裁判规则示范引领。”漳州中院分管精品工程建设的副院长郑通斌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