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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7号:5月13日福建举行“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2020-05-13 17:26: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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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的决定,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区苏区建设发展,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开展千家社会组织‘一对一’帮扶老区村行动”,民政部门能否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苏区扶建工作做个简要介绍呢?

陈丽华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媒体对民政工作、老区工作的关心关注。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是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政策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9年11月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引导动员1000家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结对共建共发展,围绕老区村“红色”与“绿色”两大特色优势,重点从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训致富带头人、搭建产销平台等方面发力,采取优势链接、项目互推、长期合作的方式,帮助双方实现共同发展壮大的目标,并推动建立促进老区苏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36个社会组织与1110个老区村牵手结对,其中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开发协会等153个省级社会组织对接181个老区村,覆盖除平潭综合实验区外的所有设区市;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漳州市闽西支乡协会、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三明市三元区富晒产业发展协会、莆田市女企业家协会、南平市建阳区广告协会、龙岩市湖南商会、宁德市鸿爱慈善会、平潭爱心公关协会等883个市(县)社会组织对接929个老区村。此外,福建省黄仲贤基金会和厦门市勘察设计协会、鸿山慈善会等41个社会组织还与甘肃临夏州70个村结成了帮扶对子。

福建日报

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哪些措施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

黄华康

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我就简要回答一下。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发展生产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行、资金回笼慢等方面,对此,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服务指导。组织全省11.17万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结对帮扶,帮助11.3万个贫困户完善生产发展计划,组织3.26万名农技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帮助贫困户联系代购种苗种畜禽等生产物资,有效保障贫困户发展生产需要。

二是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减贫。组织全省5246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带动务工就业、代销农产品,与36085户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财政方面,今年以来,省级以上下达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0.51亿元,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受疫情影响的再追加补助1500元。金融方面,给予贫困户每户5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并全额贴息,截止4月底,累计扶持76286贫困户贷款42.61亿元,贴息2.59亿元。保险方面,对贫困户农业产业项目提供保险政策全覆盖保障,贫困户保费自缴比例仅10%,疫情期间再降至5%。目前已累计投保65154户次,保险金额6.21亿元,财政补助保费2590.2万元。

四是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卖代帮”等方式促进销售,比如屏南县建设120家网店销售农产品,辐射带动500多户贫困户全部销售完原来出现阶段性滞销的农产品。龙岩市安排农业发展公司按高于市场价收储贫困户的河田鸡,有效解决卖难问题。省农业农村厅还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等网络直播活动,积极缓解农产品滞销问题,平均每场活动有200多万人次参与,互动评论15万余条,现场2小时最高销售额超过13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疫情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影响以及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促进增收,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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