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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昨日启动电动摩托车登记 不合标电动车将取缔

2020-06-02 14:42: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日讯 6月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启动电动摩托车登记,这也代表着实验区内的电动摩托车将受到规范化的管理,而不合标的电动车也将受到取缔,提升实验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性。

平潭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介绍,电动摩托车所有人应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证明、凭证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才可办理登记业务,并现场随机选号。

在现场,有市民表示自己早在2018年参加过编号管理,不知此次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登记。现场民警介绍,此类车辆在2022年4月14日过渡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其中符合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车主可持相关材料进行电动摩托车登记。过渡期满后未登记的,禁止上路行驶。同时,新购置且出厂时间不超过两年的车辆,车主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交警支队办理车辆登记。

据介绍,新购置或在用的电动摩托车出厂超过两年的,且在通告有效期内销售的,车主应先携车辆到辖区检测站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然后再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等材料到交警支队机动车查验区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后再到设在交警支队内的区公安局海坛服务中心窗口登记选号即可。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周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