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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意直通立法机关

2020-06-15 10:05: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五项任务 十分满意

为了让“高大上”立法接上地气,秀屿法院制定了五项任务,并一一完成。

秀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和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自觉性,使广大干警明确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的、意义,明确了立法联系点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方法和努力方向。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各类座谈会、调研会,秀屿法院都积极派人参加。“目的就是要提高立法工作认识、掌握立法工作原则、做好立法工作的关键等要义,进一步提升参与立法、推进民主立法的意识。”秀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金鹏如是说。

作为立法联系点,及时完成信息征集任务是必不可少的。秀屿法院认真做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违法建筑查处条例(草案)》《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等条例的意见征集工作,共上报意见建议91条,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

在做好草案修改意见征集的同时,秀屿法院还做好法治宣传任务,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秀屿法院还进一步拓展职能,做好法律适用任务,贯彻落实《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的要义,为180余名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推进非法采矿、采砂行为专项治理,依法审结了李某、黄某等非法采矿罪、翟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34件。

让“高大上”立法接上地气,努力让群众十分满意,一直是秀屿法院追求的。“2020年起,我院将在省、市、区人大法工委的指导下,着力从带头学法用法、参与社会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意见收集、落实工作机制五个方面继续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黄春水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