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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0年7月14日公告

2020-07-14 11:4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谢义莲、谢绍权、谢利仁: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谢义莲、谢绍权、谢利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0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魏晓宝、吴晓峰: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1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魏晓宝、吴晓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林青云、朱良书、黄登滨: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青云、朱良书、黄登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叶芳钗、叶章成、魏灵金: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3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芳钗、叶章成、魏灵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叶林钗、叶桂新、叶晓强: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林钗、叶桂新、叶晓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李吉龙、李爱钦、李梅锋: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吉龙、李爱钦、李梅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侯燕林、吴星金、魏宏柱: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8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侯燕林、吴星金、魏宏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温昌颖: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3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温昌颖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振、林秀莲、温文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振、林秀莲、温文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开慧、胡婷、陈曾珠、郑其响: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开慧、胡婷、陈曾珠、郑其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康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周凤燕与被告康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康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陈家嫩与被告康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徐新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连江县友好畅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新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王财生: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王财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赖志斌:

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阳与被告赖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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