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7月18日公告
遗失声明 叶遵江,丢失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7月27日开具的收据一张,金额:277037.00元,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叶遵江 2020年7月18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铭匠天坊建盏陶瓷工作室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3392BR0W),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铭匠天坊建盏 陶瓷工作室 2020年7月18日 认领公告 2020年7月16日18时45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群峰工业区附近一简陋搭盖房内查获一油罐,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1.67吨。 2020年7月16日19时13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中化石油晋江首峰加油站附近一空地的废弃面包车内查获一个白色方形塑料桶,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0.62吨。 2020年7月16日19时31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中化石油晋江首峰加油站附近一空地上的废弃厢式改装货车内查获一个白色方形塑料桶,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0.38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20年7月18日 遗失声明 经营者魏金洋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壹份,名称:晋安区魏洋水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11MA31WTD85T,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魏金洋 2020年7月18日 更正声明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在《福建法治报》第三版上刊登的公告两处表述有误,其中“莆田市钜源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向莆田市钜源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友德大酒店A栋8楼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蔡雨安、许;联系电话:15260969668)申报债权”更正为“莆田市钜源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向莆田市钜源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友德大酒店A栋8楼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蔡雨安、许;联系电话:15260969668)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233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0分到本院立案大厅报到。”更正为“本院定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233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0分到本院立案大厅报到。” 特此声明!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