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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治乱 净化网络生态

2020-08-04 14:32: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影响恶劣

犯罪集团平均年龄二十五岁

让敖某和崔某没有想到的是,向他们“软暴力”催讨债务的,是一群平均年龄二十五岁的青年人。他们中年纪最大的刚满30岁,年纪最小的是“00后”。

其中,被告人刘某海是厦门某大学本科毕业生,曾在某世界500强企业就职。随后刘某海离职创业,和前公司同事谭某书、小舅子陈某杰,一起在厦门市某商务营运中心以“闪电金融”名义进行网络高利放贷。

据刘某海供述,他们每次放贷周期为7天,利息是本金的20%,并在发放贷款前扣除。

随后,他们利用熟人关系吸纳了陈某鸿、庄某强、陈某雄、占某忠、汪某、王某山、谭某义、郑某琳等8名被告人。

该公司分设业务、财务、行政审核岗位。被告人陈某杰、谭某书是业务组组长,被告人郑某琳为审核员,其余被告人为业务员。业务员或审核员负责审核借款人资质、拉网络催收预备群,审核通过后放贷,被告人陈某鸿传教P图方法,并提供色情图片用于“软暴力”催收。

在对受害者崔某进行资格审查时,被告人给了崔某一个苹果ID和密码,并要求崔某用自己的苹果手机登录。他们以此获得了崔某手机通讯录、支付宝、照片、微信等信息。

借款第四期时,崔某没有如期还款。在被告人刘某海的唆使下,其余被告人将崔某及其家人朋友拉到某个支付宝群,利用被告人陈某鸿教的P图方法,将崔某妻子的照片P到色情图片上,并附上侮辱性的文字。

被告人刘某海纠集其余被告人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骚扰受害者及其通讯录联系人,并拉支付宝催收群,发送侮辱谩骂文字以及合成的侮辱、淫秽、诅咒类照片,进行谩骂、威胁被害人及其亲朋好友,实施“软暴力”催收,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破坏了18名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两个首次

三地同步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7月3日,这起案件在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为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集美法院采用三地同步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为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案件清结”按下“快进键”。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庭审时分别位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和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的支持下,集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同步连线驻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视频法庭、驻厦门市第二看守所视频法庭、刑事审判法庭,保证三地现场画面、声音三向同步清晰传输,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据了解,此次庭审系厦门市首次实现三地同步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同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以来,集美法院开庭的第三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也是厦门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集美法院高度重视,由副院长柯俊龙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一心和刑庭庭长陈于婧共同组成合议庭,庭前认真研究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体现的新特点,详细制定庭审预案,扎实做好庭审保障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高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