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法院“全在线”诉讼平台力促纠纷诉前化解
繁简分流,一条短信促和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立案时原告没来法院,调解完被告未曾谋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条短信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近日,记者从湖里法院获悉,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顺利通过该院“全在线”诉讼平台调解成功,全程实现无纸化调解。 作为全国试点法院之一,湖里法院在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过程中,注重发挥电子诉讼的先发优势,强化纠纷的诉前筛查机制,通过“全在线”诉讼平台批量发送诉前调解短信,过滤出争议不大、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用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实现纠纷诉前化解。 7月20日,黄某青因与吉林市某食品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通过湖里法院“全在线”诉讼平台在线提交立案申请,并同意接受诉前调解。法官在线审核后将该案转诉前调解程序,平台智能生成《诉前调解告知书》,向黄某青提供的吉林市某食品公司联系人手机号码短信送达告知书。 告知书发出的第二天,黄某青在线提交撤诉申请,表示双方已达成调解合意,吉林市某食品公司已赔偿,故申请撤诉。 法官经审查同意其撤回立案申请,鉴于案件尚在诉前调解阶段,由平台生成《准予撤回立案申请通知书》并发送黄某青,案件状态自动转为已撤诉。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了解到,诉前调解告知书均带有案件检索码,扫码可在线验证真伪并下载起诉状和证据电子版。在完成诉前送达的同时,可以让被告了解原告起诉内容,有助于双方在信息对称下,进一步协商解决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全程无纸化地在诉前就把纠纷解决了,并不是查无此“案”,因为全在线诉前案管平台会同步生成电子档案,做到纠纷化解全程留痕。不仅从源头减量,从成本减负,还推进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据悉,自7月份推出以来,湖里法院采用这种方式已诉前调解17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亦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经济成本。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湖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