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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20-08-12 11:38: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细心洞察需求 耐心纾解困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2日讯 “目前,王某情况正常。”8月5日,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日常对王某的情况进行跟踪,漳州救助站反馈王某情况良好。

王某系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在芗城区司法局的安置帮教下,他得到妥善安置。再过一个月,王某便可以落户漳州,摆脱无户籍的尴尬境遇。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王某,于4月在厦门监狱刑满释放。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经漳州市司法局指派,芗城区司法局对王某进行过渡性妥善安置。对芗城司法局来说,这桩“麻烦事”刚刚开始。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芗城区司法局将王某暂时安置在刑满释放人员临时安置宾馆进行隔离,并由宾馆负责饮食。安置在宾馆期间,该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看望王某,关心其身体情况,并安排相关安置事宜。

“你犯罪前在哪?有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投靠,我们可以帮你联系。”

“我犯罪前就在漳州流浪,以前倒是在吉林省通化县待过。在监狱几年没人来看望我,你们可以不用管我。”

短短几天,细心的芗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便对王某有了一个大概了解。王某犯罪前系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犯罪后公安机关、法院、监狱等单位均向其所报户籍地公安机关函询,都函复查无此人信息。

“王某既是‘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又是‘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吃住问题只是其中之一,在他身上还有很多事情要解决。”工作人员介绍,王某出狱时,已是68岁高龄,多种旧疾缠身。刚出狱的王某,便出现身体不适、全身水肿的情况。考虑到其身体情况,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治疗,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而在其住院期间,芗城区司法局更是安排4名工作人员轮班在临时安置点进行值班帮教。

“我们帮他购买衣物和日用品,及时对他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主动配合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王某自诉,其户籍地为吉林省通化县某村,但身份证号却不详。

为获悉王某身份信息,芗城区司法局联系了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和其户籍地公安局,均无法查清王某真实身份情况,更没有他任何户籍信息和相关档案。

如何落实王某户籍情况?面对这一难题,4月21日,芗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同芗城分局民警一齐北上前往吉林省通化县查找王某家属,为其晚年寻找归宿。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只查到王某早年在通化县某砖厂打过工,又在当地服过刑,户籍并不在该地,也无法查明其是否有近亲属。至此,工作人员无功而返。

“王某系刑满释放人员,同时又是一名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属于救助对象。但疫情防控期间安置宾馆肯定不是一种固定化、长期化、常态化的选项,故必须寻找其它安置途径。”工作人员介绍,经向漳州市司法局、芗城区委区政府报告,芗城区司法局确定最优选择——由漳州市救助站安置。

安置并非一帆风顺。王某因在监狱服过刑,担心到救助站被限制人身自由,多次拒绝去救助站。见此,芗城区司法局领导和看护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进行劝导。最终,王某才同意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

今年6月3日,王某被漳州市救助站接收救济,并妥善安置。

(本报记者 黄杰 本报特约记者 林成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