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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0年8月15日公告

2020-08-17 14:20: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官平、黄佳勤、陈龙、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2日核准福州兴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4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巧君、张永华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林文辉、陈志强、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5日核准福州月半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5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晓峰、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7日核准福州励添宸祥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6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福州融泰帆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道良、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4日核准福州融泰帆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7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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