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检察:红土地上书写“绿文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风展红旗如画”是三明的城市名片,这片“红色土地”又是中国绿都,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8.14%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立足当地环境资源特点和优势,积极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做实市委、市政府“四篇文章”,为建设新时代新三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美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成为三明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引擎”之一,2019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公众对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率为92.4%,位居全省第一”。 为守护这一幅幅诗情画意的生态文明建设美好图景,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一年选择一个重点或者部署一个专项,抓住关键问题,有的放矢,共开展金湖景区生态保护、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犯罪等10余项专项检察监督,以专项检察监督为载体,以点带面助力党委政府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明是福建“母亲河”——千里闽江正源头,2019年,三明市在全省率先消除Ⅳ(4)类及以下水体,辖区流域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全市1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如今,上游清、下游净,“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优美生态环境在三明随处可见。可这美景却来之不易,这背后有河长们治河护河的辛勤付出,也有检察机关“区域联动、部门协作”跨区划流域治理工作机制的“保驾护航”。三明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联合河长办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全覆盖,共同守住生态红线,守护闽江源头“大水缸”,让群众喝上放心水,送一江清水到闽江口。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三明检察人打出一组生态检察“组合拳”,努力打造绿色司法升级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守护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开展三明市城区后山生态治理情况调查,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服务生态建设水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三元区万寿岩古人类遗址和明溪县南山古人类遗址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共同守住中华文明的远古记忆……三明检察人不断在红色土地上“书写”绿文章,守护“无声诗”与“有声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