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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南平法院走过的70年

2020-11-09 09:56: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推动发展

南平地处福建北部,闽江源头,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福建的重要生态屏障。

1982年,南平两级法院陆续成立了11个林业审判庭,是南平法院系统较早成立的专门审判机构。建庭以来,先后有300多名干警在林业审判岗位工作,他们的足迹踏遍了闽北的千山万水。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全市法院逐步形成 “情注山水、崇法为民、化讼止争”的闽北生态审判精神,创新了“惩治·修复·联防·教育”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南平模式”,推行“四到四进”“无讼”林区建设、省际生态司法互助协作等机制,推动全市生态司法工作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南平中院林业审判庭先后被授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森林保护十佳集体”等荣誉。2018年,由南平中院审结的全国首例由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人民日报》评定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

2016年,南平中院党组从生态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举全市法院之力,打造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保护体验“五位一体”的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辖区9个县(市、区)基地已建成,共接待社会各界人士1.7万人次。其中,光泽、延平、建瓯三个基地获评“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体验基地”。

(兰礼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