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多举措创新社区微治理

2020-12-11 10:35: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盛光社区——

主动创稳

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

盛光社区内老旧小区居多,由此引发的关于房屋、合同、噪音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较多。盛光社区经常联动城管、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因为父辈纠纷,20多年没有来往的两位表兄弟,最近在盛光社区调解员等人的劝说下握手言和,还互相加了对方微信,表示亲情不能断……盛光社区副主任张浩向记者讲述了这起纠纷案件。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陈氏兄妹两家人花了30万元买下盛光社区里一座3层独栋房,但没有取得房产证。两家人居住在一起时,日常摩擦不断,最后陈女士一家被其哥哥陈先生赶了出来。

陈女士去世后,前段时间,陈女士的家人找到集美街道司法所,希望能够拿回属于他们的那份房产。案情较为复杂,两家人矛盾较深,司法所联动盛光社区一起调解此案。在盛光社区调解员张浩的带领下,陈女士的家人20年后再次走进如今陈先生居住的住所。“二十多年了,两家人在路上碰到了也不会打招呼,一见面没说几句,又要打起来了。”张浩说。好在两家人都有年轻人在场。“年轻人涉及的恩怨少,跟他们说法和理,也比较能听进去。”

两家人虽然在买房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有去公证处公证,房子属于两家人合资购买。调解员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做通了双方年轻人代表的工作,让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先一起解决房产证的问题。

张浩说,基层调解员更多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提供一个平台让双方坐下来把误会解开,矛盾就没有了。因此,基层调解员更多时候像社区里的“和事佬”,先听双方的“委屈”,再从情理出发劝解。

郑丽琴就是社区闻名的“和事佬”。“她是本地人,为人热情,也有耐心,我们都爱听郑大姐讲。”社区的叶阿姨告诉记者。

近日,郑丽琴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一名年轻租客按照程序退租,交了钥匙,如果没有意外,这个月扣除水电费就能够拿到押金。可是,房东怀疑租客扣留了钥匙,退房后又进入了房间,拒不退还押金。房东原本非常生气,不愿意调解,见到调解员郑丽琴,拿出租客发的谩骂短信,跟郑丽琴抱怨。等房东气消了,郑丽琴才开始给房东讲道理:“退租是符合程序的,这个押金应该退还,但是这个年轻人的做法确实是不对……”最后,租客当面道歉后,房东同意和解,并将剩余的押金如数返还。

从主动排查,到发现矛盾纠纷,再到及时化解,盛光社区主动创稳,发挥基层调解力量,将矛盾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第一道防线”。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陈贵添 叶卫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