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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拳不手软 涤黑恶扬正气

2020-12-21 14:32: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多点发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多点发力,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落实并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70人,起诉17件116人,生效判决11件 48人。重点办理“2·8”“9·6”“8·14”专案等重特大涉黑案件,对黑恶犯罪形成了有效震慑。

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重大政治任务,即便在疫情防控中,仍坚持办案力度不减。该 院还定期召开院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明确路线图。结合 检察职能和内设机构设置,该院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细化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建立工 作机制12份,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态。

 台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法院参加涉黑涉恶案件评议座谈会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台江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办案攻坚。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 ,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快案件办理质效。所有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配合法院做 好案件庭前会议和庭审工作,进一步梳理案情和证据,与律师积极沟通,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发挥“头雁效应”, 院领导带头办案,提审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台江首起特大涉黑“套路贷”案件。

此外,该院还拓展线索摸排,做好深挖彻查。在提前介入、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阅卷等过程中重点 审查、核实违法犯罪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做到办案全流程深挖。该院还逐案自查院内涉黑恶案件“打伞”情 况,与区纪委监委、公安、法院联合对已办案件重新逐案梳理排查,分别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今年7月17日,“8·14”案件开庭,台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卉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该院始终将“打财断血”贯穿涉黑恶案件审查全过程,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把握黑恶财产认定标准,全面清查 黑恶势力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及时固定“黑财”。同时,加大对涉案财产的来源、权属以及性质的审查力度,发 现涉案财产权属没有查清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限期补正,对已经查清确属被害人或善意第三人财产的 房产,建议法院判决返还。

不仅如此,该院还加强与扫黑办、法院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信息,同步建立财产刑执 行检察信息案卡和台账,逐案跟踪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督促法院尽快执行。同时,该院联合法院争取当事 人主动缴纳或者近亲属主动代缴纳执行款,并做好被扣押财物发还工作。今年,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 关将扣押的40余万元及时汇转到法院指定账户,促成何某某等10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财产刑共300余万元执 行到位。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台江区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在严 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堵漏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先后向相关部门发 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如该院针对“8·14”涉黑“套路贷”案件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 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套路贷”提供便利问题,向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内部监 管,规范信息使用流程。

为提升办案质效,台江区检察院还将虚假诉讼监督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共摸排涉黑“套路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线索30余件,依职权审查30件,涉案总金额约2400万元。

(丁胜平 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