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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次对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

2020-12-30 10:32: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12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委托建发拍卖行,在中拍平台对7辆刑事涉案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277000元,成交!”现场,经过几轮竞拍,一辆起拍价为248000元的宝马车最终以277000元的价格成交。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以往的法院司法拍卖,此次拍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前提下进行的审前先行拍卖,是厦门市公安局在创新涉案财物管理的基础上首次对刑事涉案财物进行审前先行拍卖,标志着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

去年以来,厦门市积极探索刑事涉案财物审前先行处置机制,以刑事涉案车辆为突破口,依托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由厦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刑事涉案车辆先行处置暂行办法》,对涉案车辆根据不同属性进行分类,细化权属关系认定、申请程序、审批流程、拍卖、变卖方式、款项保管等事项,积极推动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的落地,为办案人员提供具体操作规范,消除办案人员的处置顾虑。

“以前刑事涉案财物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置,由于办案周期较长,一些刑事涉案财物因多次移交,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已经严重毁损贬值,不具备拍卖变现价值。”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吴德富介绍,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后,不仅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和司法行政成本,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当天上午,为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的“厦门模式”,厦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企业等六个单位举行了涉案财物管理“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意向签约仪式,并拟设立研究中心,作为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研究机构。“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的成功意向签约,将促使“政、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推动机制的深化改革和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