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高墙内的“引路人”

2020-12-30 11:24: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记南平市建阳区看守所监管民警王建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这是一个封闭式管理的场所,气氛庄重;这又是一所特殊的“学校”,“学生”年龄不一、性格不同,这里是南平市建阳区看守所。在这个戒备森严的地方,42岁的监管民警、四级警长王建平就像“引路人”。他扎根高墙之内,忠实践行着拯救迷途灵魂的宗旨,陪伴和教育每一位曾经犯下错误的人,用坚守与感化换来一方的平安和稳定。

清点人数,观察每位在押人员的精神状态,讲评和处理前一天监室的情况,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动态,组织在押人员学习、训练……这是王建平每天工作的基本流程。

要做好日常管理,王建平需要对每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经历、诉讼程序、现实表现等做到心中有数,“管教工作事情多且杂,做起来并不容易,不仅需要细心耐心,更需要在繁杂琐碎中摸清每个在押人员的性格规律,才能牢牢掌握主动权”。

因有16年从军经历和10多年带兵经验,王建平工作起来得心应手。1997年12月,王建平参军入伍,因表现优异,两次荣立三等功。2013年12月,他以连长身份转业进入建阳区公安队伍,成为大家口中的“王连长”。

“‘王连长’做事负责、有魄力,在押人员个个对他都服气。”在建阳区看守所副所长张建华眼中,王建平始终把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这点让他十分敬佩。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的发生。管教期间,王建平善于利用身边的人和事启发教育,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道德、社会、家庭和前途教育,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王建平说,监所在押的每一个人,身后都背负着一个家庭。如果不能成功将其感化、教育挽救,那么他们就算离开这里获得自由,将来还可能会走上歧途。

2019年6月,34岁的詹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羁押进监所。初入高墙之际,因为感到生活无望,詹某自我封闭,时常背靠高墙、孤坐长廊、眼神放空。“为防止他自杀和伤害他人,除了时刻看管,其实更重要的是关爱。”王建平说,犯罪嫌疑人也需要尊重,要让其生活在希望中。

为了稳定对方的情绪,王建平了解了詹某的详细情况,主动找对方谈心,进行平等沟通,使其慢慢敞开心扉。“刚开始他就像小孩子一样,一直推卸责任,一直哭……”通过王建平的细心沟通和正面引导,詹某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是王建平多年来的工作心得。他表示,普法教育要以心换心,站在他人角度考虑问题;要针对在押人员的心理特点,因人而异,讲究方法和技巧。

(柳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