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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1月16日公告

2021-01-19 14:18: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蔡永龙:

本院受理尤庆雄、陈金妹、王秉寿、尤钗容、林星诉你与杨爱钦民间借贷纠纷五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650、1767、1991、2147、2154号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及(2019)闽0123民初1650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张孟仁:

本院对游永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吴永晴: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913号原告张启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月15日股东会决议,尤溪县锦鸿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壹千零伍拾伍万元人民币减少为伍拾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陈扬生

联系电话:13950981889

公司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2号

尤溪县锦鸿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田里市场技富猪肉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505600040673),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田里市场技富猪肉店

2021年1月16日

李一彪、潘美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国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李一彪、潘美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国贤偿还借款1418225元;二、李一彪、潘美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国贤支付利息(该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以借款2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7日起计至2019年12月12日;以借款14372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3日起计至2020年6月30日;以借款1418225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林前落、陈兆忠:

本院对缪仁康诉林前落、陈兆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福州裕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高芳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人仲案字(2020)59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16日

福建闽之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周菊兵(榕航劳人仲案字(2020)第1471号) 诉你公司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载中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栽决。领取栽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 15日内,途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16日

谢斯盛:

本院受理原告伍启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谢斯盛应返还伍启钦借款本金10000元及支付伍启钦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0年9月1日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东山鑫福祥机械运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8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4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永福

联系电话:13960062537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桥雅街512金峰楼701

福建东山鑫福祥机械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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