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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福州检察的“三部曲”

2021-03-22 12:31: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严打环境犯罪

打造宜居幸福乡村

美好生活环境是百姓对幸福生活追求的重要内容,守护乡村生态打造宜居幸福乡村,显得尤为重要。

初冬的罗源湾畔苇草摇曳,一群卷羽鹈鹕正在嬉戏玩闹,不少村民驻足观看,优哉游哉。

“卷羽鹈鹕已经连续几年都来这里过冬,数量逐年增多,这和我们罗源湾海域环境得到改善有极大关系。”市人大代表王在文对罗源县近年来环境的改善感到欣喜。

将生态修复机制推广运用到海洋、河流等领域,罗源县检察院近年来不断探索多样化科学保护手段,丰富修复方式。

2020年,在办理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承担修复义务,结合罗源湾鱼类资源和种类情况,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增殖放流方案,共有45000尾鱼苗安家罗源湾。

2020年以来,该院累计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3件,督促执行罚款61万余元,督促立案查处非法取土行为2起,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并联合开展涉林执法活动监督检查2次,加大林业生态环境案件查处力度,督促补植复绿林地面积58.3亩。

闽清县地处福州市西北部、闽江中下游,作为省级生态县,闽清域内有“名山林海、碧水温泉”等丰富的自然资源。

“刑、民、公”全链条呵护一方水环境。“一江五溪”和143条小流域遍布闽清全境,闽清县检察院聚焦危险废物排放、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水环境的保护力度。

2020年8月,闽清县检察院在与县“河长办”联合巡河时发现,县内“一江五溪”流域的部分河段存在侵占河道临搭种植、养殖鸡鸭、堆放废品、河水污染、涉河违建、盗采河砂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闽清县检察院向各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共计16份。

各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落实整改。拆除河岸违建建筑、按时打捞漂浮物、对乡镇内河道全面排查,村民们发现河道变干净整洁了。

如今,在闽清县大地上,一幅生态绿色文明、宜居宜业宜游宜美的欣荣图景徐徐展开,生态绿成为闽清县新农村亮丽的发展底色。

(福建长安网记者 周雯)